停止迫害法輪功,別當中共邪黨替罪羊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Post

停止迫害法輪功,別當中共邪黨替罪羊

停止迫害法轮功,别当中共邪党替罪羊

法輪大法修煉者是按照佛法「真、善、忍」標​​準做人的好人:他們「打不還手,罵不還口」,慈悲對人;他們不貪不佔,誠實做人;他們濟困扶危,善良待人,就是在無辜遭受被迫害的近十五年,也無怨無恨,和平理性講真相,只為喚醒良知,希望人們可以棄惡從善,免遭惡報。

停止迫害法輪功,別當中共邪黨替罪羊 影片觀賞

中共邪黨在長達十五年對法輪功及學員的迫害中,製造出無數冤假錯案,今天中共在難以生存之際,為了達到欺騙民眾的目的,再一次欲將被它利用的公檢法人員拋棄,以維持其苟延殘喘的獨裁暴政。

《公務員法》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:「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,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。」在中共頭子江澤民小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,一些助紂為虐的打手說:「是江澤民叫我幹的。」就可以推卸責任,就可以逃脫懲罰,而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、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、逃避懲罰的後路。

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,中共政法委發布《中央政法委: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》一文,「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」出台,意味著中共邪黨為開脫罪責逃避審判,已將司法迫害所犯下的罪責全都推到具體執行者身上,要他們為錯誤終身負責。

無數歷史教訓告訴今天的我們:中共邪黨一貫卸磨殺驢,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,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。文革結束後,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「畏罪自殺」,積極效忠中共「紅色路線」的793名警察、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,然後給家屬一張「因公殉職」通知單了事。如果將來對法輪功的政策變了,中共邪黨也必定會卸磨殺驢!

一位正義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這樣說:「各位法官、審判長、陪審員、公訴人,今天我站在這裡,為堅守自己的信仰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,我感到非常的自豪,因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據來維護他們的信仰,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類的普世價值。他們所做的一切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世人都是好事,有功而無過。然而,當法輪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來臨,當你們站在被告席上時,還會有誰、用甚麼樣的法律來為你們辯護?這也是我最擔心的。」

根據《公務員法》,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。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「替罪羊」為自己開脫。迫害法輪功的決定或者命令是明顯違法的,裁判法輪功學員有罪,就是誣判,理所當然要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,無論是誰都逃脫不了,更不可能指望哪個上級替你買單。一定要去了解法輪功真相,千萬別中共邪黨的替罪羊!

platform: web theme id: 2231 country_code: tw